各縣(市、區)科技局、經開區經發局: 根據《溫州市企業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建設管理辦法》(溫政辦〔2003〕103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組織申報2013年溫州市企業技術研究開發中心,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認定條件 1.企業必須是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法人單位,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在同行業中有人才、技術、資金等方面的優勢。 2.企業領導重視科技創新工作,能為中心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和外部環境,中心有切實可行的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 3.企業每年技術研究開發經費占銷售收入的比例要達到3%以上(或企業年直接投入中心的研發經費超過100萬元),具有較完善的技術研究、開發條件。 4.企業科技人員(大專以上)占職工總數的比例要達到10%以上(或中心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多于10人),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科技帶頭人。 5.申請認定的中心,必須完成組建前制訂的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所規定的任務。并承擔且完成過科技計劃項目1-2項,成果轉化、實施后經濟效益顯著。 6.申請認定的中心要做到“五落實”,即專職研發人員落實,研發場所落實,研發經費落實,專用儀器設備落實、研發績效制度落實。要求人員、場所、儀器設備集中使用。 二、認定程序和時間要求 1.自愿申報。申請認定的企業于3月20日前向縣(市、區)科技局、經開區經發局提交申報材料; 2.考察論證?h(市、區)科技局、經開區經發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組織專家進行實地考察,核實情況并進行論證; 3.排序上報?h(市、區)科技局、經開區經發局根據現場考察和專家評審意見進行排序,于4月5日前上報市科技局; 4.擇優認定。市科技局根據當年全市計劃認定數、各地的申報和排序情況及抽查情況進行擇優認定。 三、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研發中心的名稱統一命名為“依托單位字號+核心研發方向+企業技術研究開發中心”; 2.企業申報材料:紙質材料2份,要求簡單膠裝,不得使用活頁夾;電子材料2個:溫州市企業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認定申請材料合訂本(PDF格式)、匯報材料(PPT格式),以上材料放入一個文件夾并以企業全稱命名; 3.縣(市、區)科技局、經開區經發局上報材料:排序后的企業基本情況表和匯總表各2份;企業紙質申報材料1份;以及上述所有電子材料。 聯系人:陳琦、陳亦泛,88962056、88222851。 附件: 1.溫州市企業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認定申請材料 2.溫州市企業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基本情況表 3.溫州市企業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申報匯總表 4.溫州市企業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匯報材料格式(ppt)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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