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科技局、浙南產業集聚區科技局、甌江口產業集聚區發改局: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的“新十條”政策(試行)的通知》(溫委辦發〔2017〕11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17年高新技術企業、省科技型中小企業上市、股改補助的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經認定后的高新技術企業,并在有效期內完成上市、股改等工作;
2.經認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完成上市、股改等工作。
二、享受補助時間段
企業于2016年7月22日-2017年6月30日期間完成上市、股改等相關工作。
三、資助標準
企業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掛牌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30萬元;在國內上市的,給予總額100萬元補助,其中完成股改后補助15萬元、通過輔導驗收后補助35萬元、上市后補助50萬元;對境外上市、借殼上市后企業注冊地遷回溫州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
四、申報材料
1.2017年高新技術企業、省科技型中小企業上市、股改補助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復印件(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文件或認定證書復印件),及:
(1)上市企業提供《證券上市協議》、上市公告書、上市通知書復印件(注冊地遷回溫州的上市企業,另需提供營業執照注冊地變更材料);
(2)新三板掛牌企業提供掛牌通知、股份登記確認書、掛牌公告復印件;
(3)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提供變更登記審核表、章程復印件;
以上紙質材料一式2份并加蓋企業公章。
五、申報和審查上報
申報企業于2017年9月30日前將材料報送企業所在區科技局或產業集聚區科技主管部門;各區科技局和產業集聚區科技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核實后,于10月13 日前匯總上報市科技局,補助經費根據現行財政分配機制由市、區分別承擔。
聯系人:市科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倪紅紅,88962013;
市科技局行政審批與綜合管理處副處長,張鋒,88962057。
附件:
1.2017年溫州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省科技型中小企業上市、股改補助申請表
2.區2017年溫州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省科技型中小企業上市、股改補助匯總表
溫州市科學技術局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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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溫州市科學技術局